香港金管局近期对内地投资者的投资账户实施了三项新的监管措施。这些措施包括关闭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(包括身份证明)开立的账户,并识别自2023年1月或金管局指定时段内的相关账户。此外,金管局还要求关闭零结余且在过去12个月内无客户活动的不动账户,参考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。最后,新开立的投资账户时,内地投资者必须提供书面声明,确认投资及结算资金均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。这些新增措施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账户,包括综合银行账户中的投资部分,不涉及储蓄、定期存款、支付、贷款、信用卡等非投资功能,也不适用于公司客户或机构客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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